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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布《关于发展地热能供热的实施意见》

2018-01-10 13:16

陕西省住建厅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展地热能供热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地源热泵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其中的一些重点。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地热能供热市场和工程技术体系健全完善,关中区域地热能成为城镇供热的重要方式,建设地热能供热规模化应用试点示范区3-5个,发展地热能供热800万平方米以上

 
 

二、工作任务

 

1.加强地热能供热的统筹指导。

 

一是将地热能清洁供热作为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重要任务,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合理确定发展路径、技术类型、规划目标,纳入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建筑绿色能源体系。

 

二是要组织编制地热能供热专项规划。编制地热能供热专项规划,推动新建居住小区地热能分布式供热,加快提升地热能在建筑供暖中的应用比例,力争到2020年占新增建筑供热的10%以上

 

三是西安、延安、榆林要优先发展中深层地埋管、中水(污水)等清洁供热技术,宝鸡、咸阳、渭南、铜川、西咸要积极发展中深层地埋管、地热水等清洁供热技术,商洛、汉中、安康要优先发展浅层地热能清洁供热制冷技术。

 

2.推动新建建筑地热能供热。

 

一是新建建筑的工程规划和设计,要将地热能利用纳入工程技术方案和设计的相关环节,进行地热能利用的资源勘探评估、技术论证。鼓励大型公共建筑、商品房屋等工程项目,采取地热能供热,或者地热能与燃气、电等结合互补的模式清洁供热。

 

二是提高地热能供热系统工程质量和供热效率。要按照“地热能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加强对地质资源、水资源和环境影响的监测与评价,提高地热能资源勘察评估、设计、运行的信息化水平,保障地热能稳定、可持续供热。

 

3.大力发展中深层地热能采暖。

 

一是把中深层地热能供热作为城镇冬季清洁采暖的重要方式,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市政供热体系。加强地热能开发利用与市政集中供热的协调和对接联网新区建设要优先发展建设地热能供热站

 

二是把地热能供热作为应对消减煤炭与城乡居民供暖需求之间矛盾的重要举措。针对燃煤锅炉拆改的计划安排,研究论证并及时展开规划、设计等工作,分类施策,对老旧供热设施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市政集中供热、燃气管网不能够及时配套到位的区域要优先采用地热能供热技术,保障燃煤锅炉拆改后的片区集中供热或者小区、建筑的供热。

 

三是要科学开发中深层地热资源。中深层地埋管供热,要加强对地下水质、水层的保护,做到分层止水,保障地下水资源安全。地热水供热,要坚持“采灌均衡、间接换热、分层开采”的清洁利用方式,以实现地热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目标,合理井点布局,适度开发。

 

4.提升浅层地热能发展水平。

 

一是建立完善浅层地热能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浅层地热能供热制冷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提高浅层地热能供热的市场竞争力。

 

二是进一步推动浅层地热能的工程应用。城市中水(污水)资源量大、供热需求稳定的地区,要积极发展中水(污水)污水源热泵制热制冷技术;场地条件较好的工程项目,要积极发展土壤源热泵制热制冷技术;水文资源条件许可、投资经济合理的工程项目,利用浅层地下水源热泵制热制冷,要严格限制地下承压水开采。

 

5.加强地热能清洁供热能力建设。

 

一是建立完善工程应用标准。开展已建、在建工程项目的梳理和分析评估,组织地热能企业、科研院所开展地热水成井、地埋管成孔、不同地质条件下地热能换热及单井取热能力、地下水污染防控等工程设计、质量管控的科研攻关,编制地热能供热工程技术规范,保障地热能的清洁开发和永续利用。

 

二是培育和完善地热能市场。组织开展地热能清洁供热的试点示范,发展中深层地热钻井工程关键技术、高效取热及地热水回灌等关键技术,构建地热能勘察、设计、施工、运行服务等产业链。推动能源、市政等国有大型企业拓展地热能开发利用产业,发展专业化服务公司从事地热利用建设和运营服务,培育地热能供热龙头企业

 

 
 

三、政策措施

 

1.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

将地热能供热纳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在市政工程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价格等方面给予地热能开发利用政策支持。探索建立地热能开发的政企合作模式(PPP模式)。将资源调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经费,纳入市县财政预算。

 

2.建立完善税费政策。

地热能集中供热收费,执行城镇集中供热价格政策。地热能供热系统用电,可享受峰谷分时和阶梯价格政策。单位、小区自建自用的地热能供热系统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

 

3.开放城镇供热市场准入。

支持地热能开发企业进入城镇供热市场,在实施集中供热特许经营的区域内,新开发建设地热能分布式供热项目,可不受特许经营权的限制。建设中深层地埋管供热项目,规划建设审批、监管时可不办理《地热采矿许可证》。

 
 

四、组织保障

 

1.健全工作责任。

 

2.完善发展机制。

 

3.完善供热应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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