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西安排查房地产销售领域非法集资,4种特征要注意 - 陕西 - 陕西省房地产商会
微信公众号

突发!西安排查房地产销售领域非法集资,4种特征要注意

2018-04-11 12:00

2018年4月10日,西安市长安区政府官网住房保障栏目发布《关于开展防范和处置房地产销售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活动的公告》。

公告称:房地产行业是非法集资高发领域,涉及金额大、隐蔽性强。根据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防范和处置房地产销售领域非法集资工作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我局(西安市长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决定在全区开展防范和处置房地产销售领域非法集资工作专项排查活动。

消息发布的落款日期为4月8日。

同时,根据长安区在公告中提到的“根据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可以确认的是此次对房地产销售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检查活动,不仅仅是长安区在进行,而是全市统一行动

 

在公告中,长安区房管局详细列出了当前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

一是承诺售后包租或回购。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将整幢物业分割为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通过承诺售后包租、定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等方式,诱导社会公众购买。

二是违规预售。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在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有的甚至是项目还没开发建设,就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融资,有的还“一房多卖”。

三是项目融资。房地产开发企业打着房地产项目开发,或者虚构开发项目等名义,直接通过中介机构向社会集资。

四是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的现象。

对于房管局所列出的四类基本特征,经常发生的是在第一条、第二条。

 

“将整幢物业分割为小商铺进行销售,并且承诺售后包租或回购……”,这类现象是西安市场上很多商铺在销售时常用的手段,特别是一些专业市场、购物中心,也有一些酒店式公寓采用这种销售方式。开发商通过分割为小商铺后将投资者的投资门槛降低,以便于销售。同时,向投资者承诺每年的回报率,以售后包租的形式吸引投资者。

事实上,这种行为是明令禁止的。

1996年,工商局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暂定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2001年,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同时,有些项目是产权不可分割的项目,单个购房者根本拿不到产权证。但销售人员在销售时,一般不会告诉投资者。

此次市场整顿一出击,估计很多商业项目要哭了。

至于第二条“违规销售”,大家就更熟悉不过了。

按照规定,商品房要销售必须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五证”,在五证齐全的情况下才能进行销售。在“五证”没取得全之前,是不能收取购房者认购金、排卡费等。

 

但在现实中,很多实力较差的开发商为了尽快回笼资金实现项目建设顺利开展,便铤而走险在没有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违规销售,收取购房者认购金。有的甚至在项目连坑都没挖的情况下,就已经卖了几百套、甚至上千套房子。这种现象留下了太多的隐患,其中包括有的开发商收取认购金后携款潜逃、有的项目烂尾,在西安已经有很多例子。

实际上,五证不全违规售楼这种现象在2015年前西安比较严重。当时由于城中村改造项目手续办理的复杂性,五证半全少则一两年、长则三五年,这个时候很多楼盘为了项目建设、安置房建设,就违规销售,当时在西安非常普遍。但是,这几年来,随着房管局等监管部门对市场整顿的加强,已经很少有楼盘敢在五证不全之前违规销售了。

 

上述这些违规现象,很多时候我们只是将其与违规销售、违法销售联系在一起,并没有将其与“非法集资”联系在一起。其实,严格意义上讲,上述行为确实属于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 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 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最新的变化是:通过出售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3) 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 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常见的是: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 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 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 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在此,地产房剑微信公众平台提醒广大购房者朋友,在买房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切莫被地产销售人员的花言巧语、高额回报承诺所蒙骗,陷入非法集资陷阱。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