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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印发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

2019-01-10 12:28

西安新闻网讯(西安日报记者 蒋黛 西安晚报记者 南江远)9日,省政府印发《陕西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事业单位)及时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等逾期账款;大型国有企业(包括政府平台公司)集中清理因业务往来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逾期账款。

《方案》要求,2019年1月底前,应优先完成以下账款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供气供暖等民生、安全方面的工程项目欠款;中央或省级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或通过调剂解决了资金渠道的欠款;各级政府拖欠民营企业的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国有大型企业对民营企业的欠款;按照政策规定入库保留的PPP项目到期应付民营企业合同款。同时,2019年底前应着力完成以下账款清理:暂时难以落实预算资金的政府欠款;已被叫停的不规范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且已形成一定工作量的欠款;确有困难的大型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的欠款。

根据《方案》,账款清理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协调,落实清理拖欠责任。成立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督导组,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及时落实阶段性目标任务,做到应付尽付,不留死角。对政府类投资项目,要严格审核条件,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涉及举债融资的,必须严格评估项目现金流和收益情况,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和偿还责任。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与此同时,要不断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纳入政务诚信档案和政务诚信考核指标,推动出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防止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有关制度,切实保护企业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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