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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陕西冬防期间“禁土令”仅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下执行

2019-11-1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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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关于修订“禁土令”并强化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管控的通知》,主要精神如下:

一、“禁土令”作为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措施,仅在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的情况下执行。启动黄色(Ⅲ级响应)及以上预警期间,除地铁项目和市政抢修抢险工程外的建筑施工工地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力度;启动橙色(Ⅱ级响应)及以上预警期间,建筑施工工地停止室外作业,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二、各地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体系。冬防期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严格遵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中关于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监管的相关要求,加大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力度,对“落而不实”“禁而不止”的建筑项目依法责令停工整改、实施高限处罚,将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三、各地城市建成区渣土车须完成密闭化改装改造,达到运输过程无扬尘、无遗漏、无抛洒要求,未达到改造升级要求的渣土车辆不得从事渣土运输活动。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渣土车提前更新(具备条件的地区可推广运用装有定位系统、限速功能的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严格管控高排量非道路移动机械。

四、此前与本通知不一致的“禁土”条款,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即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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