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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西安楼市政策新调整,监管升级,用词严厉

2021-03-17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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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下午,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示,按照中央“房住不炒”的定位精神,结合西安市实际,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西安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年一度的“3.15”刚结束,西安就再发重磅楼市政策新调整,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购房人,以及涉房信息的机构网站、平台账号和个人,提出了更为清晰明细的监管要求。

《通知》中所使用的词语颇为严厉,对违反《通知》的行为,也给出了具体的惩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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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 升级 打击“代持”

3.16《通知》的发布并不意外,西安对于楼市的调控一般会参照先行者的经验,再结合自身情况进行调整、改革。

“房住不炒”的要求下,今年各城市对楼市监管都在升级,深圳1月2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和管理的通知》,宣布要严格审查购房人资格,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合肥在3.15当天约谈部分房企:要求不得捆绑搭售、价外加价。

而《通知》对 加强购房资格和购房资金核验,规范商品房销售秩序,规范存量房交易秩序,规范涉房信息发布行为,加大检查监督力度等六方面进行规范。
 

这六方面可以说是对2017年《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购房资格审核工作的通告》,2018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等政策的补充。

同样没有出乎预料的是对“代持”这一行为的严格打击。

一、加强购房资格核验。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严格执行我市住房限购政策, 不得诱导、协助购房人伪造资料骗取购房资格,不得鼓动购房人通过“代持”等方式规避限购政策。进行购房意向登记信息核验时,要严格初查购房资格审查资料。

企业、机构违反本规定的, 要记入信用档案、暂停使用房屋网签系统;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将通报土地、金融、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 限制参加土地购置、金融信贷或清理出市场。

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的, 要记入信用档案,并可予以从业限制;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购房人骗取或通过“代持”方式规避限购政策的,其本人及“代持人”将列入我市购房失信人员名册, 5年内不得购房; 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2月底,荣耀西安网(ixian.cn)的文章《西安楼市牛年王炸:2万人摇号和2.4万/㎡的楼面价》中,就提出西安要警惕投机心理带来的假结婚、假离婚、代持等炒房行为。

话音未落,在西安还未有“代持”行为爆出前,官方已经先一步释放监管措施,并明确了后果。

对买卖双方都予以警示,划出界限,再次明确西安对“炒房”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加强购房资金核验。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严格遵守金融信贷政策, 不得诱导、协助购房人以“信用贷”、“消费贷”等方式支付首付; 不得提供垫资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规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购房意向登记信息核验时,要严格核查首付存款证明。

企业、机构违反本规定的,要记入信用档案、暂停使用房屋网签系统,并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将通报土地、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 限制参加土地购置或清理出市场。

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的,要记入信用档案,并可予以从业限制;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购房人违规使用贷款的,将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对购房资金的核验,一方面是“首付贷”以“信用贷”、“消费贷”改头换面再次出现,而“首付贷”早已是国家和各城市严格打击的问题。

另一方面是各地银行正在大力开展“抽贷”行动, 严控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据媒体不完全统计,截至3月8日,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发布的涉及房地产领域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有93张,涉及银行机构超40家。

今年明确标注“资金流入房地产领域”的处罚书有43例,其中近八成因“个人贷款流入楼市”被处罚。

3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应对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的问题。

从宏观经济层面落实“房住不炒”的精神。
 

明确违规后果

本次《通知》在用词上需要注意的是,几乎在每一个条款后都附有惩处措施,且后果更为严重。

以往的“依法查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等词语,转为使用 “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这类更为具体的说法。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以往多使用“停业整顿”“取消并停止一切代理业务”之类的惩处措施。

近年来土地市场的火热,以及对“高周转”房企资金链的监管,也加入了“暂停使用房屋网签系统”“限制参加土地购置”等手段,让违规企业买不了地,卖不了房。
 

除此之外,本次《通知》继续加码惩处后果,对于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企业、机构,西安会选择将其 “清理出市场”。

三、规范商品房销售秩序。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按照商品房销售流程开展销售活动、及时准确公示销售信息, 不得捂盘惜售、价外收费,不得“雇佣”人员恶意登记购房信息,不得未经本人同意擅自以电话、短信等方式推销房屋,不得组织员工或与第三方合作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不实信息。

企业、机构违反本规定的,要记入信用档案, 暂停使用房屋网签系统。

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的,要记入信用档案,并可予以从业限制; 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四、规范存量房交易秩序。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依法诚信经营,不得为不符合住房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挂牌服务;不得以学区、学位为名,煽动出卖方抬高房屋挂牌价格;不得发布挂牌价明显高于实际成交价的房屋信息。

企业、机构违反本规定的,要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并暂停使用房屋网签系统;情节严重的, 将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清理出市场。

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的,要记入信用档案, 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从业限制;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2018年西安市房管局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中,也要求对顶风作案、屡查屡犯的违规主体,依法顶格处罚并由多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情节特别严重的,要坚决清除出市场。

当然,清理出市场对西安监管部门来说并不是高高挂着的“核武器”,近年来在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市场都有将公司清理出市场的例子。

能不能用到楼市上,还得看具体情况。
 

注意!发布炒房信息同样违规

在住建局发布《通知》后不久,今天下午18:35,网信西安发布信息《西安市网信办联合市住建局 约谈“飞哥讲房”抖音账号持有人》。
 

根据通报,经查,“飞哥讲房”抖音账号持有人章某,系西安李先生置业有限公司员工。章某为博取关注,招揽业务,通过个人抖音短视频违规发布涉我市住房供应紧张等未经核实、拼凑虚构的虚假不实信息,扰乱房产市场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网信办西安市网信办联合市住建局对其进行约谈,并要求整改,依法作出责令停止更新7天的行政处罚。

自媒体时代,人人都可以在公开平台发布信息,但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一旦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就会付出代价。

五、规范涉房信息发布行为。

机构网站、平台账号和个人应严格遵守《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积极建设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网络生态。

不得发布背离“房住不炒”定位的信息,不得捏造、散布不实消息,不得使用夸张标题、发布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文章,不得以个别成交案例片面臆断房地产市场走势,不得以任何方式制造购房恐慌情绪。

发现违规行为的,住建部门要会同网信等部门及时约谈、调查并公开曝光。

《通知》最后,再次强调本次文件的执行力度。

并且表明不仅要严查严管市场,也会严查“以权谋私、执法不严”的相关工作人员。

六、加大检查监督力度。

各区县住建局、各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要大力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坚决打击虚假宣传、人为制造购房恐慌情绪、购房资格及首付存款证明核验不严等行为;相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执法不严的,要依法追究个人责任。

IXIAN.CN

西安本次对购房政策进行的调整,颇为及时的对可能出现的“代持”行为进行了预防,在房地产市场各主体上责任落实精准,惩处清晰,这也表明了西安坚定“房住不炒”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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