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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盘点:2018年土地领域的大事件

2018-12-21 16:39

 
 
 
 
 
 
 

机构改革是2018年土地领域排行第一的大事。从3月17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获十三届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决定组建新的自然资源部;到4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参加自然资源部正式挂牌仪式,9月11日《自然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正式发布;再到11月31个省份的省级机构改革方案全部获中央批复同意,意味着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改革思路开始落地,标志着以土地为“重要空间载体”的自然资源统一综合管理迈入了新阶段。

 

可从3个职能设置体现这一变化:一是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实现“多规合一”,解决过去规划职能分割、规划内容重叠打架、规划被过度干预等问题。二是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建立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三是履行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拟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等,改变此前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人不到位、所有者权益旁落的问题。

 
 
 
 
 
 

启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从2018年9月~12月,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8月20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召开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并通报了14起“大棚房”问题重大典型案件。 9月7日,全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出席,强调“大棚房”问题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直接触碰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底线,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落实国务院专题会议决定,要不折不扣开展好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体现出两个特点:一是前期督察调研准备充分,问题掌握清晰、针对性强。自然资源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先行对京津冀地区“大棚房”问题开展了联合督察,并部署开展了全国性初步排查。二是分步骤、分阶段实施,强化督导抽查。9月~10月为排查清理及调研督导阶段,11月~12月为完善政策及查处纠正阶段,12月为工作总结及完善监管阶段。

 
 
 
 
 
 两个“跨省域”政策支持脱贫

攻坚和乡村振兴

 
 
 
 
 
 
 

2018年是33个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期限延长后的一年,也是改革全面深化、协调整体推进的一年,更是总结试点经验并上升为法律的关键一年。年初,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5月,自然资源部党组书记、部长陆昊出席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推进会。7月,部又组成14个工作组,深入试点地区调查研究,并提出改进意见。截至今年10月底,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33个试点地区已按新办法实施征地共1446宗、19万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地块1万余宗、10万余亩;各地共腾退零星、闲置宅基地17万户、10.7万亩。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

 

最大关注点有两个:一是作为一项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宅基地“三权分置”成亮点,对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对于城乡土地制度体系的完善,具有划时代意义。二是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积极推进。这一年改革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

 
 
 
 
 
 

最严围填海管控

 
 
 
 
 
 
 

2018年,自然资源部高度重视节约集约用地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组建后的第一份文件就是《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提出在分解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时,把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数量作为重要测算指标。其实,相关工作在此前也做了大量的铺垫。从8月自然资源部通报全国城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情况;到此后各督察局加大例行督察力度,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严重的多地市负责人被集体约谈;再到基于此前对城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进行调研,于11月通报的不同类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典型案例,这都是综合利用了政策机制引导、调查评价摸底、问责整改督促、经验提炼推广等多途径进行用地的精准化管理。

 

其特点有三:一是“增存挂钩”的重点是针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通过建立建设用地增量供应指标,与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等存量土地利用状况相挂钩的奖惩机制,倒逼经济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二是节约集约用地调查评价持续完善。为全面掌握城市土地利用状况,原国土资源部已连续三年组织开展了城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调查评价,形成包括2015年度区域初始评价、2016年度区域更新评价、2017年度区域更新评价在内的3轮评价成果。三是通过加大闲置土地例行督察力度、对违法违规地区集体约谈、对闲置土地集中整治、对典型案例模式总结推广,为节约集约用地营造良好的氛围。特别是低效用地再开发典型案例的发布,提出了不同类型的再开发模式。

 
 
 
 
 
 集体林地“三权分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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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为统筹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监督管理,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建,由自然资源部管理。4月17日,《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8-2035年)》印发,规划到2035年,建设国家储备林2000万公顷,实现一般用材基本自给。4月27日,新一轮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工作启动,确定了十大改革试验任务,探索建立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完善林权流转管理制度。5月,《新一轮退耕地还林检查验收办法》印发,对承担单位、验收对象及检查内容、技术标准、外业检查、质量管理、成果提交等作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

 

其要点有二:一是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即林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可以分离设置,在依法保护集体林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林地经营权,建立林地经营权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林业产业化经营相关制度。二是新一轮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工作,实行县级、省级和国家级三级检查验收制度。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统一部署、分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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