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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市更新办法》政策解读

2021-11-24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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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城市更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1年10月30日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11月23日由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据悉,此次《办法》的发布是在住建部2021年8月发文严控城市更新中大拆大建,以及学习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多城市响应十九届五中全会“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先后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西安2020年以来开展城市更新片区试点工作经验的背景下,结合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等单位针对《西安市城市更新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的书面意见征集,由西安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城(棚)改事务中心)对《办法(草案)》进行修改后由市政府审议通过后正式发布。

本文将围绕《办法》中关于西安城市更新定义、原则、方式审批机制、参与主体、土地出让方式等维度进行梳理解读:

01

明确城市更新定义

《办法》明确城市更新是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依法对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进行整治、改善、优化的活动。

政策解读:明确了更新定义,回归城市更新本质,城市更新的边界更加清晰、方向更加明确

 

02
规定城市更新原则

 

《办法》规定城市更新工作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多方参与、量力而行、成果共享、防范风险的原则。 

政策解读强调政府作为城市更新主导方的角色,整体上对城市更新进行把控。响应住建部 “限拆令”,从本质告别城市更新对房地产依赖,夯实房住不炒同时强调优化城市功能空间延续城市特色风貌,提升城市形象,突出了城市更新的前瞻性、持续性。

03
明确城市更新模式

 

《办法》明确采取“留改拆”并举、保留利用提升为主的方式进行城市更新。

政策解读保留利用提升为主”不仅优化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同时提高拆除重建类区域门槛,让城市更新项目的盈利性受限,防止城市更新过度沿用地产化的开发模式

04
确定城市更新的审批机制

按照“市政府组织领导、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区县政府承担主体责任” 的机制对城市更新工作进行实施。

步骤一:开展片区调查评估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开展片区调查评估工作,形成调查评估报告。

 

步骤二: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市资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棚)改事务中心及各区县、开发区管委会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步骤三:编制更新片区策划方案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编制片区策划方案。

 

 

步骤四:公众意见征集

 

各区县、开发区以城市更新专项计划和片区策划方案为基础,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报城(棚)改事务中心。

 

 

步骤五:纳入年度实施计划

 

城(棚)改事务中心组织城市更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论证、拟定并报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步骤六:组织制定片区更新实施方案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纳入年度实施计划的城市更新片区组织制定片区更新实施方案。

 

步骤七:实施城市更新

 

编制方案经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部门协调后,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依法依规组织实施城市更新。

政策解读:建立西安城市更新的审批机制,明确各层级城市更新中的职能范畴,同时为后续构建城市更新政策体系奠定基础,保证城市更新工作顺利操作实施。

 

05
规范土地出让方式

 

《办法》中指出城市更新片区项目涉及土地出让的,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拍挂方式办理供地手续。同时可以在土地出让公告中明确片区履约相关内容。

政策解读:“招拍挂方式出让”,让城市更新政策基本回归“公平、公开、竞价”的原则,使城市更新出让方式更趋于合规、合理。

 

06
鼓励多方参与

鼓励引导社会资本通过公开、公平、公正方式参与城市更新。

政策解读:通过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项目,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推动连片更新和产业升级,实现透明、公开的市场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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