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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巨资买长租公寓“运营服务”,公开竞争,靠实力抢

2018-10-18 10:44

10月16日,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消息,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方案的通知》,确定在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等8个省(区)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

 

此次试点旨在为8个省(区)的公租房项目寻找优质的运营管理企业,以完成公租房租客的日常入住、退租管理;交租、水电煤及维修服务等,把公租房运营这件事交给专业的企业来完成。

 

 

国家大力发展租赁市场,新增供给中公租房比例越来越高!公租房项目归国家所有,但公租房运营管理却是广大公寓运营商崭新的机会。此次试点的开放,对长租公寓运营商来说是莫大的机会和挑战!

 

第一,是否能够抢到此次机会,事实上是在检验自身的公寓运营实力;

 

第二,政府公租房项目资源广,房源量大,运营效果得到认可之后可以形成大批可复制模式,有助于公寓运营企业的扩张;

 

第三,政府公租房项目发展稳定,运营稳定,相较于市场化的租房模式,此类操作安全性更高,对运营商自身也有更大保障。

 

第四,此次,根据试点城市选择是按照地方自愿申报,确定在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等8个省(区)开展试点工作。

目前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并没有列入此次试点,但是依照以往的政策方向,后期也可能会落地实施,对大家也是新的机会点。

 

试点内容

 

(一)明确购买主体。

 

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主体是承担公租房运营管理职责的各级行政机关以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二)规范购买内容。

 

试点地区要全面梳理现行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由财政支出安排的各类公租房运营管理内容,凡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事项,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

购买内容主要有:

 

1.入住和退出管理事项,主要包括组织选房,租赁合同签订、续签、变更,办理入住手续,采集新入住住户基本信息,建立住户档案,办理退房手续;不得包括对保障资格的准入和取消。

 

2.租金收缴和房屋使用管理事项,主要包括租金代收代缴、催缴,日常使用情况的巡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采集证据上报。

 

3.维修养护事项,主要包括公租房项目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不得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工程建设。

 

4.综合管理事项,主要包括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信息采集和录入;智能化管理系统及监测平台建设和维护;社会调查、绩效评价及群众满意度测评;

 试点地区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公租房运营管理现状,合理确定购买内容,将适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对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或者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

 

(三)科学选定承接主体。

 

1、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是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以及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但不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社会组织;

 

2、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3、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政策规定,划为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4、具备服务提供条件和能力的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承接主体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信用,具备从事公租房运营管理所需的设施、人员和技术等能力。试点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具体承接条件。

 

(四)做好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机构改革的衔接。

 

试点地区应理顺住房保障部门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职能定位,实现政事分开、明确单位分类、规范编制与预算管理后,再按规定参与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

 

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政策规定,划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者主要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暂不作为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购买主体或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

 

(五)完善购买机制。

 

试点地区要建立健全方式灵活、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竞争有序的购买机制。要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公开择优选定具体承接主体。要确定以项目申报、预算编报、组织购买、项目监管、绩效评价为主要内容的规范化购买流程,加强全过程的跟踪监管和对政府购买服务效果的检查验收,并及时进行信息公开。

 

(六)落实经费保障。

 

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资金应当在政府现有公租房运营管理支出中统筹安排,按要求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并结合实际需要调整资金投入。

 

公租房租金收入按照有关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科学有效。

 

(七)规范服务标准。

 

试点地区应根据所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内容,制定内容明确、操作性强、便于考核的基本服务标准和规范,方便承接主体掌握,便于购买主体监管。购买主体要及时检查服务标准和规范的执行情况,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标准体系。

 

(八)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试点地区要建立由购买主体、保障对象以及第三方共同参与的绩效评价机制与动态调整机制。要在购买合同中细化、量化政府购买服务的预期目标、实施效果和保障对象满意度等绩效目标,以保障对象的满意度评价为重点制定评价指标体系。要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结算购买服务资金、编制以后年度项目预算、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公租房转租严重,引发大规模清查、处罚(包括我爱我家、中天置业等),根据这一现象,深圳福田公租房已经尝试通过人脸识别模式进行租客管理,同时引进智能化管理模式,节省人力物力,还能有效制约转租现象,此创新模式未来也会多地普及。

 

 

来源:公寓次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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